按處理程度,
廢水處理(主要是城市生活污水和某些工業廢水)一般可分為三級。
一級處理的任務是從廢水中去除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。為此,多采用物理處理法。一般經過一級處理后,懸浮固體的去除率為70%~80%,而生化需氧量(BOD)的去除率只有25%~40%左右,廢水的凈化程度不高。
二級處理的任務是大幅度地去除廢水中的有機污染物 ,以 BOD 為例 ,一般通過 二級處 理后 ,廢水中的 BOD可
去除80%~90%,如城市污水處理后水中的 BOD含量可低于30毫克/升。需氧生物處理法的各種處理單元大多能夠達到這種要求。
三級處理的任務是進一步去除二級處理未能去除的污染物,其中包括微生物未能降解的有機物、磷、氮和可溶性無機物。
三級處理是高級處理的同義語,但兩者又不完全一致。三級處理是經二級處理后,為了從廢水中去除某種特定的污染物,如磷、氮等,而補充增加的一項或幾項處理單元;高級處理則往往是以廢水回收、復用為目的,在二級處理后所增設的處理單元或系統。三級處理耗資較大,管理也較復雜,但能充分利用水資源。有少數建成了一些污水三級處理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