污水處理系統通常包括以下設備:
1、格柵:用于過濾污水中的大塊雜物,如樹枝等。
2、沉砂池:用于沉淀污水中的沙子和泥土等沉淀物質。
3、活性污泥法池:利用相應的微生物將有機物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等無害物質。
4、曝氣池:通過加入氧氣或其他氣體來提高污水中微生物的新陳代謝速度,促進有機物分解。
5、沉淀池:污水在經過曝氣池之后,再經過沉淀池,使
污水處理系統沉淀池內部的懸浮物質得以沉淀,從而使水質純凈。
6、濾池:用來濾除污水中的殘留懸浮物和微生物等。
7、消毒設備:通過加入化學藥劑、紫外線等方法殺死污水中殘留的微生物,從而達到消毒的目的。
8、水質監測設備:用于檢測處理后的污水是否達到排放標準,以確保水質符合環保要求。
不同的污水處理系統可能采用不同的設備組合,根據處理要求和水質要求,可以對設備進行增減和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