污水處理站的作用是對生產、生活污水進行處理,達到規定的排放標準,是保護環境的重要設施。工業發達的污水處理站已經普遍,而我國村鎮的污水處理站少,但今后會逐漸多起來。
要使這些污水處理站發揮作用,還需要靠嚴格的排放制度、組織和管理體制來保證。有條件的村莊,應聯村或單村建設污水處理站。
并應符合下列規定:
1、雨污分流時,將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。
2、雨污合流時,將合流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;在污水處理站前,宜設置截流井,排除雨季的合流污水。
3、污水處理站可采用人工濕地,生物濾池或穩定塘等生化處理技術,也可根據當地條件,采用其他有工程實例或成熟經驗的處理技術。人工濕地適合處理純生活污水或雨污合流污水,占地面積較大,宜采用二級串聯;生物濾池的平面形狀宜采用圓形或矩形。
填料應質堅、耐腐蝕、高強度、比表面積大、孔隙率高,宜采用碎石、卵石、爐渣、焦炭等無機濾料;地理環境適合且技術條件允許時,村莊污水可考慮采用荒地、廢地以及坑塘、洼地等穩定塘處理系統。
用作二級處理的穩定塘系統,處理規模不宜大于5000m3/d。站的選址,應布置在夏季主導風向下方,村鎮水體的下游,地勢較低處,便于污水匯流入污水處理站,不污染村鎮用水,處理后便于向下游排放。